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29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090259464 號 |
主旨: | 為讓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孩子的家屬與師長增進專業知識,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區諮商中心心田心理諮商所」資源資訊,請轉知貴校家長及教師,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9 年 12 月 24 日師大學諮中字第 1091034814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對象係指「領有醫療診斷證明之一般學生」,非指經特殊教育鑑定之特教學生,特此敘明。 |
三、 | 本案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蔡宜軒專任助理(電話: 02-7749-5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