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113 年 1 月 5 日修正施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 法)第 36 條條文規定,本部業配合修訂辦理公保業務報送 實務作業規定及相關書表,請逕自本行全球資訊網下載後 依規定辦理,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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