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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呂鳳英 - 人事處 | 2025-03-06 | 點閱數: 21

有關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 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暨受僱於公立學校之人員應填寫「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請各校確實依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