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立富源國民中學

:::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呂鳳英 - 人事處 | 2025-05-19 | 點閱數: 95

轉知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 岸條例)第 26 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 證」或「居民身分證」,請查照。

  • 大陸委員會.pdf
    1) 大陸委員會.pdf
  • 花蓮縣政府.pdf
    2) 花蓮縣政府.pdf
  • 教育部.pdf
    3) 教育部.pdf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