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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明和 - 總務處 | 2018-02-13 | 點閱數: 696

函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知,第三代行動通信( 3G )業務將於 107 年 12 月 31 日依法屆期終止,倘貴機關及所轄單位欲繼續使用相關服務,請逕洽所屬 3G 業務經營者並及早轉換為行動寬頻( 4G )服務契約,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