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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呂鳳英 - 人事處 | 2019-07-24 | 點閱數: 631

有關「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以下簡稱本保險)之適用對象,納入公教員工子女,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所屬機關(構)同仁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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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花蓮縣政府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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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