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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呂鳳英 - 人事處 | 2020-06-09 | 點閱數: 530

有關聘僱人員「因違反契約所定義務而經服務機關學校予
以解聘僱」或「未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而於契約期限屆滿
前離職」,其離職儲金公、自提本息發還事宜,轉請查
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