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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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7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100066692 號 |
附件: | 109 學年度國中九年級應屆畢業學生第一次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處遇建議、花蓮縣 109 學年度志願選填試探後適性輔導策略問答集( Q&A )、 110 年度花蓮縣高職綜 合高中五專職業群科產學合作實習與工讀相關資料 ( 376550000A_1100066692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00066692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00066692_ATTACH3.pdf ) |
主旨: | 檢送本縣「109 學年度國中九年級應屆畢業學生第一次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處遇建議」、「花蓮縣 109 學年度志願選填試探後適性輔導策略問答集( Q&A )」及「110 年度花蓮縣高職、綜合高中、五專職業群科產學合作、實習與工讀相關資料」各 1 份,請各校參考運用,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縣「109 學年度國中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策略諮詢團 會議」決議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