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蔡怡欣 電話: 03-8462860#235 電子信箱: yht5417@gmail.com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10003164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計畫宣導單張、服務申請表、服務申請處理流程 ( 376550000A_1100031647_ATTACH1.pdf ) |
主旨: | 為辦理本縣「110 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一案,請貴單位及各校協助轉介符合資格對象,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10 年 1 月 26 日臺教青署輔字第 1100002840 號函及 109 年 12 月 25 日臺教青署輔字第 1092114730 號函及本府 110 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辦理。 |
二、 | 110 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探索課程招生為即日起至 4 月 7 日,額滿為止。 |
三、 | 參訓對象以國中畢業(修業完成)後,年滿 15 歲至 18 歲、未曾升學,目前未就業,生涯未定向之青少年為主要服務對象。含以下青少年: |
(一) | 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動向調查」中,除非客觀狀態明確無法介入(如出國、去世、已由司法介入)外,動向為「準備或正在找工作」、「尚未規劃」、「失聯」、「準備升學」、「家務勞動」、「健康因素」等動向之青少年。 |
(二) | 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下稱中離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修正,將高中已錄取未註冊之青少年納入協助對象,及有生涯探索需求且有意願參加計畫之中離生,由本府教育處依規範辦理共案評估會議後參與本計畫。 |
(三) | 國中中輟且年滿 16 歲,目前未就業。 |
四、 | 學校端於中離生輔導,有生涯探索外部資源需求時,應由中離生輔導小組召開會議討論個案是否符合轉介要件;符合個案由學校端填列轉介名單並彙整清冊,依個案服務需求提報本府教育處。 |
五、 | 參訓期間免學費、免費供一餐、在訓期間提供平安保險及交通津貼。 |
六、 | 報名聯絡人:蔡怡欣專任輔導員,報名聯絡電話: 03-846-2860 分機 2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