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縣 11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旨案內容摘述如下: |
(一) | 參賽資格: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體中)學生(鼓勵各校踴躍參加, 9 班以下(含)得遴薦 1 件參賽、 9 班以上得遴薦 2 件以上參賽)。 |
(二) | 送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五)止。 |
(三) | 送件方式:親送(於上班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間)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
(四) | 收件地址:花蓮縣立南平中學(地址:花蓮縣鳳林鎮南平里八德路 62 號)教導處學務組長收。 |
三、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本縣南平中學學務組長( 03 ) 8772586 轉 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