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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學輔處 | 2021-09-14 | 點閱數: 319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15874 號函辦理。
二、 開學期間,請各校加強對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高關懷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留意學生在開學期間出現適應不良者,請學校主動協助關懷輔導,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即時提供協助與輔導,完善心理支持系統。
三、 另請善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心理衛生諮詢服務」之輔導管道,以及強化校內防治網絡單位分工、建立校外資源(如衛政、社政與醫療機構合作)之連結與轉介流程,以利尋求地方社區(心衛)機構介入協助關懷,積極協助個案解決所遇問題,避免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