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42 條辦理。 |
二、 | 研習對象: |
(一) | 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學校每校 1 人。 |
(二) | 對此議題有興趣的特教教師。 |
(三) | 對此議題有興趣的普通班教師。 |
三、 | 研習地點:萬榮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
四、 | 研習時間: 110 年 11 月 3 日(三)下午 1 時 30 分。 |
五、 | 報名方式:請於 110 年 11 月 3 日(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reurl.cc/1oQGbQ )進行線上報名,全程參與研習之學員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除每校務必指派一名教師外之其他有興趣教師,亦可於 11/8-18 至指定影音平台自主上線學習,(相關詳細訊息將登載於處務公告),若有課程相關交流及提問需求,請洽萬榮國小中區特教資源中心李羽秦組長( 8751449#22 )。 |
六、 | 請惠予報名研習教師公(差)假登記參加,惟課務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