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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呂鳳英 - 人事處 | 2022-11-14 | 點閱數: 287

檢送「花蓮縣政府所屬學校公務人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7 條之 1 第 8 項規定應調離學校現職之處理流程」1 份,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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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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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花蓮縣政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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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處理流程.pdf